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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处更新第八版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发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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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8月19日印发《新型冠状病*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

第八版方案在描述传染源时提出,新冠病*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感染的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在潜伏期即有传染性,发病后5天内传染性较强。

而在描述传播途径时,方案称,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接触病*污染的物品也可造成感染。

此外,在病理改变方面,对肺脏、脾脏、肺门淋巴结和骨髓、心脏和血管、肝脏和胆囊、肾脏、脑组织、食管、胃和肠黏膜、睾丸等器官和组织从大体解剖和镜下表现分别进行了描述,并描述了组织中的新型冠状病*检测结果。

新的诊疗方案增加了“重型/危重型高危人群”的判定标准,重型/危重型高危人群包括:

(一)大于65岁老年人;(二)有心脑血管疾病(含高血压)、慢性肺部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中度至重度哮喘)、糖尿病、慢性肝脏、肾脏疾病、肿瘤等基础疾病者;(三)免疫功能缺陷(如艾滋病患者、长期使用皮质类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导致免疫功能减退状态);(四)肥胖(体质指数≥30);(五)晚期妊娠和围产期女性;(六)重度吸烟者。

临床特点方面,增加“极少数儿童可有多系统炎症综合征(MIS-C)”,介绍了MIS-C的临床表现。增加“新型冠状病*特异性IgM抗体、IgG抗体在发病1周内阳性率较低”和可能导致假阳性的情形,以及何种情况下可通过抗体检测进行诊断等内容。将新型冠状病*特异性IgM抗体阳性作为疑似病例诊断依据之一。

在鉴别诊断上,增加“儿童患者出现皮疹、黏膜损害时,需与川崎病鉴别”。

新的诊疗方案在治疗上也有修订,对试用的抗病*药物做了简要小结。某些药物经临床观察研究显示可能具有一定的治疗作用,但仍未发现经严格“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证明有效的抗病*药物。建议应在病程早期使用具有潜在抗病*作用的药物,并重点应用于有重症高危因素及有重症倾向的患者等。增加“早期康复”内容,强调要“重视患者早期康复介入,针对新冠肺炎患者呼吸功能、躯体功能以及心理功能障碍,积极开展康复训练和干预,尽最大可能恢复体能、体质和免疫能力。”

该诊疗方案还增加“护理”相关内容。

根据患者病情,明确护理重点并做好基础护理。强调对重症/危重症患者要“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和意识状态,重点监测血氧饱和度。”卧床患者要预防压力性损伤。按护理规范做好各种有创治疗、侵入性操作的护理。

在出院标准和出院后注意事项上,该诊疗方案提出,对于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和肺部影像学显示急性渗出性病变明显改善的患者,如核酸仍持续阳性超过4周者,建议“通过抗体检测、病*培养分离等方法对患者传染性进行综合评估后,判断是否出院。”

该诊疗方案增加了“预防”相关内容。

提出保持良好的个人及环境卫生、提高健康素养、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科学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就诊等防控建议。

具体内容

一图带你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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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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